跳至主要內容
:::

相關法條

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單示範條款甲型 (民國 99 年 06 月 03 日) 非現行
第 9 條
契約的終止及其限制 要保人得於年金給付開始日前終止本契約,本公司應於接到通知後一個月 內償付解約金,逾期本公司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前項解約金為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解約費用,其歷年解約費用率如附 表。 第一項契約的終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時,開始生效,終止日 當日之利息需計算於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內。 年金給付期間,要保人不得終止本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