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保險業因應禽流感相關應變措施方案 |
---|---|
修正日期: | 民國 102 年 05 月 31 日 |
壹、保費繳交方面
一、疫情等級為 A1 級、A2 級時,保戶得個別檢具證明文件向保險公司
申請緩繳保費 3 個月。
二、當疫情擴大為區域性感染時,疫區內之保戶不須個別申請,統一由保
險公司依據政府所宣布之區域,主動給予保費緩繳。
法規名稱: | 保險業因應禽流感相關應變措施方案 |
---|---|
修正日期: | 民國 102 年 05 月 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