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應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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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日期: | 民國 107 年 10 月 24 日 |
十、為確認要保人之網路投保意願,除要保人單獨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者外,保經代業應執行以下確認程序:
(一)屬於保經代業新保戶者,寄發保單予要保人前,應抽樣百分之十進
行電話訪問,以確認投保。如經確認要保人並未投保者即通知保險
公司不予承保。(採數位憑證或親臨保經代業除外,但列為第二款
抽樣母數)
(二)屬於保經代業既有保戶者,於保單寄發要保人前應抽樣百分之五進
行電話訪問,以確認投保。如經確認要保人並未投保者即通知保險
公司不予承保。
前述電話訪問過程應經要保人同意全程錄音並備份存檔。
要保人為聽語障人士者,其確認投保意願之方式得以簡訊、電子郵件
或足資辨識之方式替代電話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