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保險業內部控制三道防線實務守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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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 民國 107 年 03 月 26 日 |
第 10 條
各保險業的組織架構雖然不盡相同,惟仍須依風險管理及控制架構中各道
防線所扮演之角色功能進行協調,運作之原則如下:
一、風險管理及控制流程的建構應遵循三道防線模式。
二、各道防線均應本於其角色定位及職掌,確實執行及管理相關業務。
三、各道防線應互相協調,以促進效果及效率。
四、各道防線之風險管理及控制功能運作結果,應互相分享知識與資訊,
以協助所有功能更有效完成其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