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保險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管理辦法 |
---|---|
修正日期: | 民國 112 年 09 月 21 日 |
第 11 條
第三條至前條有關適格條件及申請程序等規定,於下列情形者不適用之:
一、政府持股。
二、為處理問題保險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
法規名稱: |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保險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管理辦法 |
---|---|
修正日期: | 民國 112 年 09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