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臺灣地區保險機構在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許可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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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日期: | 民國 104 年 10 月 07 日 |
第 13 條
臺灣地區保險業於香港或澳門設立子公司或分公司者,該保險業有關國外
投資及各項財務業務資訊揭露事宜,除應符合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
定外,公開發行股票之保險業並應符合證券交易法有關資訊揭露之規定。
法規名稱: | 臺灣地區保險機構在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許可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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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日期: | 民國 104 年 10 月 0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