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遠距投保及保險服務業務應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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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日期: | 民國 113 年 07 月 22 日 |
十三、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與保經代公司間因辦理本業務產生爭議或涉訟時
,得透過保經代公司洽保險公司或銀行提供影音檔案備份,保經代
公司不得拒絕。以銀行之視訊錄製影音軟體辦理者,應洽該銀行提
供影音檔案備份。
法規名稱: | 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遠距投保及保險服務業務應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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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日期: | 民國 113 年 07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