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名稱: | 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 |
|---|---|
| 公布日期: | 民國 115 年 01 月 21 日 |
第 13 條
交通主管機關對於外送平臺業者與消費者間重要權利義務事項,應依消費
者保護法擬訂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
告之。
未生效說明:
法源資訊編:
1.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二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500005941 號
令制定公布全文 28 條;依第 28 條規定: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