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 |
---|---|
修正日期: | 民國 113 年 06 月 27 日 |
一三五、因勞退年金保險商品於要保人與他保險人簽訂勞退企業年金保險
契約、被保險人離職或被保險人選擇變更為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時,其保單價值準備金或年金帳戶價值得依規定辦理移轉,為求
週全,保險業送審本類商品時,應對其電腦資訊系統預為妥善規
劃。
法規名稱: |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 |
---|---|
修正日期: | 民國 113 年 06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