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 |
---|---|
修正日期: | 民國 113 年 06 月 27 日 |
一三八、文書、圖例等文宣資料,均應由保險業統一規範製作並明顯標示
,內容至少需含:
(一)保單價值準備金累積之舉例,應強調宣告利率並非固定利率,
會隨保險公司定期宣告而改變,宣告利率之下限不得低於零。
(二)投資報酬率應以宣告利率及最低保證收益率,二者並陳供保戶
參考。
(三)最低保證收益率不得低於勞工退休基金監理委員會公告之最低
保證收益率。
(四)保險公司應給付之保單價值準備金為年金帳戶價值與最低保證
金額兩者之最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