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電話行銷業務應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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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日期: | 民國 110 年 01 月 26 日 |
十四、保險業與保險代理人公司之代理契約,除應約定保險代理人公司應
依本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外,並應約定保險代理人公司如有違反本注
意事項之情事,保險業得依情節輕重,對保險代理人公司予以限期
改善、暫停代理或終止代理等處理。
法規名稱: | 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電話行銷業務應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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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日期: | 民國 110 年 01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