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遠距投保及保險服務業務應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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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日期: | 民國 113 年 07 月 22 日 |
十五、保經代公司應遵循保險公司所定之辦理遠距投保及保險服務業務作
業規範辦理本業務,並檢核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三十四條及保險
經紀人管理規則第三十四條規定之有關文件之正確性。
以銀行之視訊錄製影音軟體辦理者,應將第五點至第九點規定之文
件及影音資料,採取適當之加密措施傳輸予保險公司。
保經代公司應確保其招攬人員遵循本注意事項,並負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