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保險業建立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實務守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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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 民國 111 年 10 月 27 日 |
十七、內部稽核品質評核內容應涵蓋下列項目:
(一)稽核策略與目標之訂定與執行。
(二)稽核制度及程序之設計與運作。
(三)組織編制與稽核資源配置。
(四)人員專業之適足性及持續訓練。
(五)稽核方法與工具之持續精進與研發。
(六)對主管機關法令規範遵循情形。
(七)前次品質評核應改善事項。
法規名稱: | 保險業建立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實務守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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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 民國 111 年 10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