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保險相關法規查詢系統
:::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保險相關法規
保險行政函釋令
示範條款
自律規範
函轉公告
綜合查詢
登入
:::
現在位置:
所有條文
法條內容
無格式複製
複製網址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保險業辦理自我風險及清償能力評估機制指引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01 月 12 日
十八、保險業評估資本需求時,應考量壓力測試各情境結果,如有資本缺 口,但評估無須增資,應說明判斷依據與理由,以確保公司在執行 資本評估時已考量市場之不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