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人身保險理賠實務處理準則及職業道德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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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日期: | 民國 108 年 07 月 05 日 |
貳、理賠人員的職責與任務
一、快速而合理的履行保險公司的給付義務
理賠給付需依法令、保單條款、理賠作業處理準則及程序辦理,並且
輔以迅速、公平及合理的服務,以保障保戶的權益。
二、確保保險公司之營運安全
理賠人員的職責在於對每一理賠案件予以適切的處理,避免不當的理
賠給付,以免危及保險公司之營運安全。
三、保險秩序的建立
理賠人員應謹守法令規範、道德操守,維持公平正義原則,藉由正確
理賠的程序,減少劣質保單的發生機會,端正業務員及不良客戶的投
機心態,進而建立良好的保險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