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保險業內部控制三道防線實務守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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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 民國 107 年 03 月 26 日 |
第 2 條
保險業應建立內部控制三道防線架構,明確釐清三道防線之權責範圍,以
利各單位了解其各自在保險業整體風險及控制架構所扮演之角色功能,加
強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工作的溝通協調,三道防線各司其職。
法規名稱: | 保險業內部控制三道防線實務守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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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 民國 107 年 03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