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金融服務業辦理數位身分驗證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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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 民國 112 年 10 月 24 日 |
二、金融服務業辦理數位身分驗證,除應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洗錢防制
及打擊資恐等相關法令、各金融服務業別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電
子業務、金融資安控管等相關規定與自律規範,及金融周邊單位相關
規章辦理外,並依本指引辦理。
本指引適用於金融服務業辦理自然人之數位身分驗證。
法規名稱: | 金融服務業辦理數位身分驗證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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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 民國 112 年 10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