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名稱: | 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 |
|---|---|
| 公布日期: | 民國 115 年 01 月 21 日 |
第 25 條
外送平臺業者違反本法經處以罰鍰者,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公
布其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日期、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並限期令其改
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未生效說明:
法源資訊編:
1.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二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500005941 號
令制定公布全文 28 條;依第 28 條規定: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