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名稱: |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 |
|---|---|
| 修正日期: | 民國 114 年 07 月 30 日 |
二十七、保單價值準備金及解約金等相關數據,得以已扣除或未扣除生存
還本保險金二種方式擇一列示,惟須加註說明;如採已扣除生存
還本保險金方式者,應說明其未含生存還本保險金;如採未扣除
生存還本保險金方式者,亦應說明解約金應扣除各該年度應給付
保戶之生存還本保險金。
| 法規名稱: |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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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日期: | 民國 114 年 07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