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保險相關法規查詢系統
:::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保險相關法規
保險行政函釋令
示範條款
自律規範
函轉公告
綜合查詢
登入
:::
現在位置:
所有條文
法條內容
無格式複製
複製網址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要保書填寫說明例示
修正日期:
民國 114 年 07 月 30 日
三、誰來填寫要保書? 要保書應由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本人就有關內容親自填寫並簽章,未經 契約當事人同意或授權,保險經紀人、代理人及業務員均不得代填寫 或簽章。若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未成年人,需經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並於要保書上簽章。
行政函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