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人身保險業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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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日期: | 民國 107 年 04 月 16 日 |
三、財富管理業務係指人身保險業針對高淨值客戶,透過人身保險業務員
,依據客戶需求,提供資產配置或財務規劃等服務。
前項所稱高淨值客戶之條件,由人身保險業自行依據經營策略訂定之
。
人身保險業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涉及外匯業務之經營者,應經中央銀行
之同意。
法規名稱: | 人身保險業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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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日期: | 民國 107 年 04 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