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108 年度人身保險業精算簽證作業補充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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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 民國 108 年 12 月 24 日 |
三十五、簽證精算人員應提供公司因應市場環境波動之長期紅利分配政策
,且該政策應考量最終賸餘之分紅保單紅利準備全數分配予股東
及要保人。
若依照本說明第 22 點將分紅保單納入準備金適足性測試時,簽
證精算人員應將前項長期紅利分配政策適當反映於該測試中。
法規名稱: | 108 年度人身保險業精算簽證作業補充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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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 民國 108 年 12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