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保險相關法規查詢系統
:::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保險相關法規
保險行政函釋令
示範條款
自律規範
函轉公告
綜合查詢
登入
:::
現在位置:
所有條文
法條內容
無格式複製
複製網址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保險業認許資產之標準及評價準則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10 月 12 日
第 4 條
未上市、未上櫃股票,以該發行股票公司每股淨值與成本孰低評價。 以未上市、未上櫃股票為質之放款,其授信金額逾該質押股票以每股淨值 計算之金額,屬非認許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