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遠距投保及保險服務業務應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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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日期: | 民國 113 年 07 月 22 日 |
五、為利遠距投保業務之進行,保經代公司執行招攬之保險經紀人、保險
代理人及保險業務員(以下簡稱招攬人員)得先與客戶確認投保意願
,並依其需求準備下列文件:
(一)要保書及相關要保文件。
(二)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之同意書(如辦理本業務有將影音檔案暫存
於保險公司使用之網路視訊軟體服務提供者之儲存空間者,應於同
意書告知)。
(三)行動投保確認同意書(但非採用行動投保者,不在此限)。
(四)遠距投保聲明及同意書。
(五)轉帳或信用卡授權書。
招攬人員透過第二點之方式以網路視訊軟體、行動裝置與客戶連結後
,錄製影音過程中,招攬人員與客戶需同時出現在視訊畫面上;業務
員應出示登錄證、經紀人或代理人應出示執業證照及服務證件,並說
明其所屬公司及經保經代公司授權招攬或辦理相關服務,以及向客戶
確認同意辦理遠距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