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保險相關法規查詢系統
:::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保險相關法規
保險行政函釋令
示範條款
自律規範
函轉公告
綜合查詢
登入
:::
現在位置:
所有條文
法條內容
無格式複製
複製網址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保險業設立國外分支機構審核及管理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97 年 01 月 09 日
六、保險業經主管機關核准在國外設立分支機構後,於尚未設立或投資前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再檢具相關資料,申請主管機關核准: (一) 變更分支機構所在地或型態。 (二) 變更投資對象。 (三) 增加投資比例或出資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