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保險相關法規查詢系統
:::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保險相關法規
保險行政函釋令
示範條款
自律規範
函轉公告
綜合查詢
登入
:::
現在位置:
所有條文
法條內容
無格式複製
複製網址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外國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5 月 09 日
第 7 條
外國保險業其本公司應依其營業計畫書專撥每一分公司營業所用之資金, 其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五千萬元,並按其營業所用之資金百分之十五,繳 存保證金於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