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保險業內部控制三道防線實務守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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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 民國 107 年 03 月 26 日 |
第 7 條
第一道防線負責及持續管理營運活動所產生的相關風險,包含下列各款:
一、辨識、評估、控制及降低營運活動所產生的風險,確保營運活動與保
險業目標及任務一致。
二、第一道防線應將風險控制在其單位可承擔之範圍內,依需要向第二道
防線報導其曝險狀況。
三、建立內部控制程序。
四、執行風險管理程序並維持有效的內部控制。
五、當流程及控制程序不足時,應立即提出改善計畫。
第一道防線應定期或不定期就前項內容辦理自我評估,以確保風險有被適
當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