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保險業增設國內分支機構審核要點 |
---|---|
廢止日期: | 民國 97 年 01 月 09 日 |
八、保險業其他分支機構負責人,應具備保險業務員資格,並應具備下列
資格之一:
(一) 高中 (職) 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從事保險工作經驗三年
以上。
(二) 高中 (職) 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擔任保險行政或管理工
作經驗三年以上。
(三) 從事保險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法規名稱: | 保險業增設國內分支機構審核要點 |
---|---|
廢止日期: | 民國 97 年 01 月 0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