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應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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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日期: | 民國 107 年 10 月 24 日 |
八、保經代業辦理網路投保業務採自動化系統簽署作業,經與代理或業務
合作之保險公司確認或同意,所訂定系統自動處理之條件、範圍、簽
署內容及內部稽核方法者,該系統經簽署人審核簽署後,得免經簽署
人員逐案簽署。
辦理首次自動化系統簽署前,應進行下列作業,及召開網路投保簽署
會議,就下列事項進行確認,並應將會議之內容與結果,作成會議紀
錄,送總經理核閱,備供主管機關查核:
(一)檢視上架商品內容與保單條款相符。
(二)建立瞭解要保人之需求及商品或服務之適合度之機制。
(三)檢視簽署作業符合相關法令遵循、消費者權益保護。
辦理系統自動簽署後,每季應依前項規定辦理至少一次。網路投保相
關法令修正或新增商品種類時,亦應依前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