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保險相關法規查詢系統
:::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保險相關法規
保險行政函釋令
示範條款
自律規範
函轉公告
綜合查詢
登入
:::
現在位置:
所有條文
法條內容
無格式複製
複製網址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9 月 21 日
第 9 條
保險業監察人(監事)之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血親或一親等姻親,不得擔 任同一保險業之董(理)事、經理人。 前項之規定,於政府或法人之自然人代表亦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