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保險相關法規查詢系統
:::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保險相關法規
保險行政函釋令
示範條款
自律規範
函轉公告
綜合查詢
登入
:::
現在位置:
所有條文
法條內容
無格式複製
複製網址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6 月 28 日
第 9 條
(不保事項) 被保險人從事下列活動,致成死亡、失能或傷害時,除契約另有約定外, 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從事角力、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馬術、拳擊、特 技表演等的競賽或表演。 二、被保險人從事汽車、機車及自由車等的競賽或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