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保險業辦理行動身分識別服務(Mobile ID)業務自律規範 |
---|---|
公布日期: | 民國 114 年 01 月 02 日 |
第 2 條
本自律規範所稱行動身分識別服務(Mobile ID) 驗證,係指保險業經取
得客戶同意後,由客戶透過載有 4G/5G 門號(或配合電信業者更新之最
新技術)SIM 卡之行動裝置,經過第三方認證機構向客戶所屬之電信業者
,以客戶之行動電話號碼、身分證號碼及生日,與電信業者之行動門號租
用人申辦資料比對,確認為一致,所進行之身分驗證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