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保險相關法規查詢系統
:::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保險相關法規
保險行政函釋令
示範條款
自律規範
函轉公告
綜合查詢
登入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所有條文
無格式複製
複製網址
友善列印
所有條文
法規名稱: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6 月 27 日
附件圖表:
附表一:人身保險商品內容說明暨聲明書.PDF
附表二:○○○人壽保險公司(局)保險商品報主管機關聲明書.PDF
附表三:人身保險商業精算人員評估意見暨聲明書.PDF
附表三:人身保險商業精算人員評估意見暨聲明書.DOC
附表四:要保書送審聲明書.PDF
附表五、自行審核表.PDF
附表六:保險商品利潤分析.PDF
附表七:投資型壽險保單保險公司收取之相關費用表.PDF
附表七:投資型壽險保單保險公司收取之相關費用表.DOC
附表九:要保書部分變更聲明書.PDF
附件一.PDF
附件二:商品利潤分析及敏感度測試等之內容應包含下列項目.PDF
附件三.PDF
附表八:人身保險商品部分變更聲明書.PDF
法規功能按鈕區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文檢索
條號查詢
制訂依據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第 五 章 健康保險
第 三 節 豁免保險費
63
六十三、豁免保費附約應以主契約要保人為被保險人。
64
六十四、豁免保險費附約發生保險事故,而豁免主契約及其附加附約之保 險費時,非經被保險人同意,要保人不得終止主契約及其附加附 約(含原豁免保費附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