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管保綜字第 1130438412 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114 年 01 月 23 日
相關法條:
- 洗錢防制法 第 3 條(113.07.31)
- 人壽保險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資助武擴注意事項範本 第 2、4、11、13 條(114.01.23)
要 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備查修正「保險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最佳實務 指引(主題:稅務犯罪洗錢風險防制之實務建議做法)」
主 旨:所報修正「人壽保險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範本」及「保險業防
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最佳實務指引(主題:稅務犯罪洗錢風險防制之實務建
議做法)」一案,同意備查,請查照。
說 明:依據本會保險局案陳貴公會 113 年 12 月 24 日壽會遊字第 113070039
1 號函辦理。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陳○遊先生)
副 本:法務部調查局、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代表人黃○智先生)、財團
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代表人邵○雋先生)、本會銀行局、檢查
局、保險局
法源編註:
1.依本筆資料,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09 年 8 月 14 日金管保
綜字第 1090425041 號函,修正。
資料來源: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