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 保險業投資保險相關事業管理辦法 第 1 條 |
---|
保險法 (民國 110 年 05 月 26 日) 非現行
第 146-6 條
保險業業主權益,超過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最低資本或基金最低額者,得
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保險相關事業所發行之股票,不受第一百四十六條
之一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三項規定之限制;其投資總額,最高不得超過該保
險業業主權益。
保險業依前項規定投資而與被投資公司具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其投資總
額,最高不得超過該保險業業主權益百分之四十。
保險業依第一項規定投資保險相關事業,其控制與從屬關係之範圍、投資
申報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