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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 (民國 85 年 05 月 01 日) 非現行
第 39 條
非公務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一條所為之公告並登載於當地新聞紙,左列事項 得不記載: 一、關於該非公務機關之人事、勤務、薪給、衛生、福利或其他相關事項 者。 二、專供試驗性電腦處理者。 三、將於公告前刪除者。 四、其他法律特別規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