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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保險業辦理遠距投保及保險服務業務應注意事項 (民國 112 年 07 月 04 日)
第 4 條
四、保險業辦理本業務,應依據保險業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申請試辦, 並於試辦期滿且試辦預期效益達成,提報試辦成果經主管機關核准為 試辦成功案例後,始得正式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