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條
保險業辦理保單委託他人處理作業自律規範 (民國 110 年 01 月 13 日)
第 2 條
保險業辦理保單委託他人處理作業除本自律規範規定外,並應遵守保險法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及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
事項等相關法令及本自律規範之規定。
前項所稱保單委託他人處理作業,係指保險業辦理保單、續期保險費送金
單委託他人印製、裝訂、分裝及交寄等作業(下稱保單委外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