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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勞動基準法 第 6 條
勞動基準法 (民國 109 年 06 月 10 日) 非現行
第 76 條
違反第六條規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四十五 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