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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法定傳染病保險給付附加條款示範內容 (民國 109 年 06 月 24 日)
第 4 條
(保險範圍) 被保險人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罹患第二條約定 之法定傳染病者,本公司依本附加條款約定給付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