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相關法條

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民國 105 年 03 月 23 日) 非現行
第 5 條
保險業申請辦理外匯業務,除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應由總機構備文,檢 附第六條規定書件向本行申請許可。 外國保險業申請辦理外匯業務,應由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分支機構備文,檢 附第六條規定書件向本行申請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