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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民國 105 年 03 月 23 日) 非現行
第 4 條
保險業有關外匯業務之經營,應向本行申請許可後,始得辦理。 保險業得申請辦理前條各款全部或一部之業務項目,由本行依其業務需要 ,於該條各款範圍內分別許可之。 未經本行許可之外匯業務不得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