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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外國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民國 106 年 04 月 20 日) 非現行
第 25 條
外國保險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其許可並限期繳銷 營業執照: 一、申請許可時所報事項或所繳文件經查明有虛偽情事者。 二、不遵行第二十一條規定補足營業所用資金者。 三、其本公司有第十六條第六款至第八款之情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