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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全民健康保險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非現行
第 12 條
符合第二條規定之被保險人眷屬,應隨同被保險人辦理投保及退保。但有 遭受家庭暴力等難以隨同被保險人辦理投保及退保之情形,經主管機關認 定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