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保險業自行辦理業務員保險商品教育訓練自律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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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 民國 113 年 06 月 13 日 |
第 1 條
為規範保險業自行辦理保險公司內部業務員保險商品教育訓練之內容,避
免有引導或誘使業務員不當招攬並確保保險公司應建立事前審核及事後查
核之管理機制,以保障消費大眾權益,維護保險業務員之專業形象,特訂
定本自律規範。
未生效說明:
法源資訊編:
1.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六月十三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13
0420637 號函同意備查訂定全文 10 條;並自同意備查後 6 個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