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保險相關法規查詢系統
:::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保險相關法規
保險行政函釋令
示範條款
自律規範
函轉公告
綜合查詢
登入
:::
現在位置:
所有條文
法條內容
無格式複製
複製網址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保險業辦理放款其徵信、核貸、覆審等作業規範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29 日
第 12 條
徵信工作所需資料,由營業單位於接受客戶申請時一併索齊,資料不齊而 未依限補齊者,不予辦理徵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