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100 年度人身保險業精算簽證作業補充說明 |
---|---|
公布日期: | 民國 100 年 12 月 29 日 |
十九、簽證精算人員應檢附當年度與上年度之負債面假設對照表,除說明
所採用之精算軟體外,至少應包括脫退率、死亡率、罹病率、費用
及分紅(包含強制分紅及自由分紅)等負債面假設。若假設完全相
同者,應說明其適當性;若有不一致者,應說明其原因及影響是否
顯著。如有顯著影響,應以量化方式評估其影響程度。
法規名稱: | 100 年度人身保險業精算簽證作業補充說明 |
---|---|
公布日期: | 民國 100 年 12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