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壽險公會落實及監督、管理會員公司通報教育訓練計畫及辦理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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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日期: | 民國 108 年 12 月 25 日 |
貳、本會對各會員公司所報教育訓練計畫之監管機制
一、教育訓練計畫審核
本會於每年 11 月中旬函請各會員公司依前開教育訓練要點及教育訓
練計畫表(同教育訓練要點附件 2)報送次年度教育訓練計畫,於每
年 12 月底前交由教育訓練研究小組召開專案會議審核(審核之教育
訓練計畫係屬教育訓練研究小組委員所屬公司者,應自行迴避)。
函復各會員公司審核結果:
(一)符合規定者,函請會員公司確實依通報之教育訓練計畫執行,人身
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登錄管理委員會(下稱委員會)於必要時得實
際察訪各會員公司教育訓練情況。
(二)需補報相關資料者,先函請會員公司補正,送教育訓練研究小組委
員審核通過後,函復會員公司確實依通報之教育訓練計畫執行,委
員會於必要時得實際察訪各會員公司教育訓練情況。
二、業務員教育訓練之監督及管理
(一)每年 6 小時之法令遵循數位課程(外部訓練)
登錄業務員每年皆須上課時數達 6 小時,始視為有參加法令遵循
課程,該課程之完訓條件為完成 6 小時數位學習並測驗合格,合
格分數為 100 分。
登錄業務員未完成 6 小時者,視為未參加教育訓練,會員公司應
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辦理。
1.學習路徑為會員公司自有平台
以帳號及密碼登錄上課,單一帳號僅能同時在一個載具登入,且
須定期強制變更密碼。此帳號及密碼應與業務員登入查詢個人薪
資或個人業績或其他個人機敏資料一致。
登入後,頁面加註警語「法令遵循課程禁止冒名上課及測驗,違
反者由所屬公司以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 13 條第 1 項辦理撤
銷登錄,代上課者為所屬公司人員,應依內部規定懲處」。
會員公司應比照保發中心數位課程控管機制,係同時符合以下條
件:
(1)瀏覽影音課程時間達 100%。
(2)無快轉教材內容功能。
(3)點擊數位教材(PTT )閱讀率達 100%。
等類似之防呆機制。
會員公司傳送達成完訓條件之業務員相關資料至本會與產物保險
商業同業公會共同建置「登錄業務員法令遵循共通課程平台」建
檔登錄。
2.學習路徑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下稱保發中心)平台若會員公司
無自有平台者,可使用保發中心平台上課。
保發中心與本會討論如何將達成完訓條件之業務員相關資料傳送至
本會與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共同建置「登錄業務員法令遵循共通
課程平台」,供會員公司查閱。
(二)第 1 年度至第 5 年度及第 6 年度以後(內部訓練)
上課形態為數位者,比照每年之法令遵循線上課程標準,訓練時數
達當年度規定時數者,視為有參加各會員公司辦理之教育訓練,完
訓條件為無論訓練型式為數位或實體,均應完成當年度規定時數之
學習並測驗合格,合格分數為 100 分。
1.委員會於必要時得實際察訪各會員公司教育訓練情況;若查證有
不實之情形先以書面通知限期改善,逾期仍未改善者,則依實際
情形呈報主管機關。
2.各會員公司就填報之教育訓練計畫表自評執行情形外,並將函報
本會之教育訓練計畫內容納入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項目,並依據
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規定辦理。
3.各會員公司通報完訓及本會審查事宜
本會依管理規則第 9 條、第 12 條、第 13 條及教育訓練要點
第 7 條規定訂有「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
範」,規範各會員公司通報各年度參加教育訓練且成績合格之業
務員相關資料及本會審查機制。
第 6 年度以後之教育訓練由各會員公司自行依教育訓練計畫安
排課程並於業務員參加教育訓練且成績合格之資料由各會員公司
存檔備查,並於每 5 年應換證時通報本會教育訓練是否完成。
換證事宜部份,本會訂有「人身保險業務員換證申請電腦格式」
供會員公司建置電腦檔案傳輸本會審查,經審查符合換證規定者
,由本會通知會員公司製發第 6 年度起登錄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