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人身保險業辦理行動身分識別身分認證程序業務應遵循事項規範 |
---|---|
公布日期: | 民國 110 年 07 月 27 日 |
二、本業務係指人身保險業於保戶辦理網路保險服務會員之身分驗證,以
及取代保全電訪確認作業時,經取得保戶同意後,由保戶透過載有
4G/5G 門號 SIM 卡之行動裝置,經過第三方認證機構向保戶所屬
之電信業者,以保戶之行動電話號碼、身分證號碼及生日,與電信業
者之行動門號租用人申辦資料比對,確認為一致,所進行之身分驗證
作業;於辦理網路保險服務會員申請時,完成前開身分驗證後,保險
公司應引導保戶進行 OTP 驗證,倘資料不一致,即終止該次申請網
路保險服務會員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