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鼓勵保險業辦理新創重點產業、公共投資及長照事業投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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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 民國 107 年 09 月 19 日 |
三、預期目標:
在經濟成長率符合行政院主計總處預期正數情形下,第一期保險公司
對新創重點產業、公共投資及長照事業投資總金額增加新臺幣(下同
)400 億元,第一期至第二期累計增加 900 億元,第一期至第三期
累計增加 1,500 億元。
法規名稱: | 鼓勵保險業辦理新創重點產業、公共投資及長照事業投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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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 民國 107 年 09 月 19 日 |